(資料圖片)
1、中英、中法《北京條約》主要內容有:清政府承認《天津條約》有效;增開天津為商埠;割讓九龍司地方一區(qū)給英國;準許英、法招募華工出國;對英、法兩國賠款各增至?800?萬兩白銀。
2、中俄《北京條約》主要內容有:中俄東段邊界以黑龍江、烏蘇里江為界,黑龍江以北、烏蘇里江以東劃歸俄國。
3、原住這一地區(qū)的大清國人,仍準留住。
4、.中俄兩國未經劃定之西部疆界,今后應順山嶺的走向、大河的流向以及大清國現有常駐卡倫路線而行,即從沙賓達巴哈界牌起,經齋桑湖、特穆爾圖淖爾至浩罕一線為界。
5、俄國在伊犁、塔爾巴哈臺、喀什噶爾設領事官,“遇有大小案件,領事官與地方官各辦各國之人,不可彼此妄拿、存留、查治”。
6、東北新定邊界地區(qū)準許兩國之人隨便貿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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